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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女子暴力反抗防疫断绝 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

2020-08-05| 发布者: 宁海百科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原标题:温州一女子暴力反抗防疫断绝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新京报快讯据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由鹿......

原标题:温州一女子暴力反抗防疫断绝 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

新京报快讯 据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由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拒不配合疫情管控的妨害公务案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拒不配合断绝 女子挥菜刀砍断警盾

2020年2月5日14时许,鹿城区丰门街道某出租房租客肖某被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根据疫情防控同一部署,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鞋都派出所公安职员,协助丰门街道事情职员对居住在此的多名密切打仗者开展集中断绝事情。

租住在该处的被告人孙某某在上述疫情防控事情职员多次表明身份、政策宣讲后仍拒不配合,不停唾骂事情职员并以持刀反抗相威胁。长时间坚持后,鞋都派出所增派警力到达现场,公安职员在被告人孙某某房间外再三劝解无效,随后强制打开房门,被告人孙某某在房间内持菜刀向多名手持警盾的公安职员挥砍,并陪同唾骂、威胁,后在被制服时将菜刀扔向公安职员,其上述暴力反抗举动致使一名公安职员手部受伤、一个警盾完全断裂。当日16时许,被告人孙某某被强制送往断绝点集中断绝。

鹿城检察提前参与、从快起诉

获悉该案件后,鹿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参与,相识案情,引导侦查,要求公安构造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现真相况,接纳合理方式网络固定证据,并对侦查偏向、补证要点等提出意见。

2020年4月8日,该案通过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机制移送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鹿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质料,并实时举行讯问,依法认定孙某某以暴力、威胁要领拦阻国度构造事情职员依法履举动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断绝、断绝治疗等措施,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员,组成妨害公务罪。提审期间,孙某某拒不认罪且态度恶劣,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法的意见》,对其从重、从快起诉处置惩罚。4月13日,鹿城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对被告人举行了讯问以及举证、质证,充实发表了公诉意见。

鹿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暴力、威胁要领拦阻国度构造事情职员依法执行职务,其举动已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员,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妨害疫情防控事情,且认罪态度较差,拒不认罪,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四条之划定,遂做出以上讯断。

来源: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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